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當我回顧不斷轉變方向的職場生涯,我想假如命運之神沒有介入,我可能到現在都還是沙拉吧的吧台員,想到這一點讓我不寒而慄。

時間拉回八○年代初期,當時我還在新聞學校求學,每晚都在多倫多的一間人氣餐廳切泡菜和洗生菜,身為新員工,得先從卑微的沙拉吧吧台員做起,而我對這份工作很滿足。

那時我胸無大志只想待在廚房裡切蔬菜、聽收音機,在洗碗機之間混日子。但是在六個月的蔬菜樂之後,經理突然問我要不要當外場服務生,就此打斷我的蔬菜樂。「誰?我?你要我當服務生?」我毫不掩飾心中的驚恐,面對未來的路,讓我不禁顫抖。

如果我接受升遷,意味著我必須直接面對顧客,面對真正的人。我還得和顧客說話、接受點餐。「如果我做錯事?萬一客人抱怨,我該怎麼辦?」我擔憂地說。可是我不能回頭,餐廳裡有一堆小我五歲的人都當了服務生,薪水比沙拉吧吧台員高十倍,更別說雞尾酒女侍比廚房裡的傢伙好看多了。

因此,我在非自願的情況下成了服務生。剛開始簡直是亂七八糟,幾乎每次都將盤子掉在客人腿上。不過我學得很快,幾個月內就順利步上軌道。我學會如何與人面對面相處,夜復一夜面對過上千名顧客。我學會同時在十張桌子間穿梭,還顧到客人的特殊要求;我學會怎麼安撫發牢騷的老闆;我甚至還曾經衝上街追回一位想吃霸王餐的客人。

當時我自以為全盤瞭解服務生的工作,直到管理部舉辦賣龍蝦競賽,才恍然大悟並非如此。賣龍蝦競賽是為了促銷餐廳將龍蝦作為「副餐」的活動。所謂副餐,是菜單裡的二號餐點,像是烤馬鈴薯、蔬菜、海鮮等,讓客人配牛排的附配菜式。

為了賣出更多副餐,餐廳鼓勵採用「建議」的方法,要我們問客人:「需要在牛排旁邊加烤馬鈴薯或蟹腳嗎?」、「要來份美味的起司蛋糕當甜點嗎?」我向來不喜歡建議消費,覺得這種方法過於強迫顧客,但我還是試了。有時這個方法行得通,有時則毫無成效。管理部對銷售龍蝦副餐的結果很不滿意,所以決定來場競賽。三個月內賣出最多龍蝦的服務生就能贏得大獎。

「怎樣才能讓顧客想點龍蝦?」我問餐廳經理。

「多使用建議消費,問客人想不想在牛排旁配龍蝦。」經理這麼回答。

接下來的兩週內,我問每一位客人想不想在牛排旁配龍蝦,回答總是負面的:「不必了。」、「不用了,謝謝。」、「今晚就不用了,謝謝。」或「你以為我們是什麼人?有錢人嗎?」

每晚打烊後,經理會問賣了幾客龍蝦。「三、一、四,沒賣半客。」我不好意思地說。我的銷售紀錄並不出色,幸好其他服務生也是如此。我極渴望突破瓶頸,但就是找不到能賣更多龍蝦的方法。

我很幸運,得以突破瓶頸、改變現狀,不只是對這場競賽,還有我的人生。因為我遇到了行銷人麥可。行銷人麥可是我父親的朋友,過去二十年間在行銷和銷售上非常成功。「要不要見見他,問他有沒有能讓你賣更多龍蝦的主意?」我父親提議。

我原以為麥可不會想見一個年輕人,也不會想幫忙解決賣龍蝦的問題,想不到他很樂意在我上班前和我在餐廳碰面。我告訴他龍蝦競賽的事,麥可說:「問題出在你滿腦子只想著賣龍蝦,沒有為龍蝦做行銷。」

「這是什麼意思?」「多數人都以銷售為目標,創造出一樣產品或一項服務後,就去敲客戶的門拚命推銷,以為這樣就能賣出產品,就像你賣龍蝦一樣。經理告訴你要用建議消費的方法,結果卻行不通,因為你沒花時間思考顧客在想什麼。」

「要怎麼做,才能知道客人在想什麼?」我問。「將自己當成客人,設身處地地思考,要擁有行銷人的思維,而非業務員的思維。」麥可說。

「推銷和行銷有何不同?」「推銷是你敲客戶的門,試著販賣產品;行銷則是讓客戶主動來敲你的門。」

「那要怎麼讓客人自己上門?」我問。「要玩行銷遊戲,而不是銷售遊戲。」

他回答。「什麼是行銷遊戲?」

「就是針對客戶與潛在客戶的行銷策略和戰術,目的是增加業績。」

「行銷遊戲是不正當的遊戲嗎?該不會是偷雞摸狗或是旁門左道的方法?」

麥可說:「別忘了做生意是場遊戲,目的是讓客人掏錢買東西。首先,要玩得恰當,就得將贏當成目標,想贏就得使用策略和戰術。

「第二,為了要在遊戲中獲得更多利潤,你必須冒險與嘗試。要玩這個遊戲,就得不斷嘗試,直到找出有效的策略和戰術

「第三,得確定你的動機。假如你不在乎客戶,滿腦子只想著賣東西,不論賣出什麼,你玩的就是一個糟糕的遊戲,而你很可能會輸。但是如果你將工作動機轉換成助人的立場,你就在玩一個好遊戲,勝算也會大幅提昇。」

「什麼樣的行銷遊戲會讓人點龍蝦?」

「想想會來餐廳的客人大多是什麼類型,試著從他們的角度思考。」

「好,該怎麼思考?」

「就我觀察到的,大多數來餐廳吃飯的人都是受邀前來,由主人做東,我說得對嗎?」

「沒錯。」

「如果別人請你吃飯,當服務生問你要不要多點一客龍蝦,你很可能會拒絕,沒有人希望自己看起來像個貪吃鬼。」

「這倒是真的,如果是我,讓別人請客時,一定會點最便宜或最划算的餐,免得被認為很貪心。」我說。

「假如你是客人,點份特餐不會太過分吧?」

「沒錯,很多人都會點特餐。」

「那為什麼不創一份含龍蝦和牛排的雙拼特餐?」

「『創』一份特餐是什麼意思?」

「意思是要你創造新餐點,包含牛排、龍蝦和薯泥的餐要多少錢?」

「我想想,總共十八點五元。」

「那何不告訴客人,餐廳現在推出一種十八點五美元的特餐,有牛排、龍蝦和薯泥?」

「我怎能這麼做?經理才能訂菜單。」

「只要你賣得出龍蝦,經理才不會管你是怎麼掰出這份特餐。」

「這倒是真的。」

「想試試這個行銷遊戲嗎?」

「好,我試試看。」

第二天晚上我走到第一桌,這是八個人的團體,告訴客人餐廳推出一份包含牛排、龍蝦和薯泥的特餐,要價僅需十八點五美元。我問客人要點什麼,他們的回答讓我大吃一驚。

「我要特餐。」「我也是。」

「我也要龍蝦。」「請給我一份特餐。」

我不敢相信這個事實。每位客人都點特餐,我第一次嘗試就賣了八客龍蝦。這還沒結束。當晚我賣了五十八客龍蝦,第二名只賣了三客。我興奮不已,立刻回去找行銷人麥可,我想弄懂為什麼能賣出那麼多龍蝦。

麥可說:「這真的很簡單,有三件事情同時發生:
一、人都喜歡特別的事物,就像生命中總有不想錯過的機會。
二、將菜單上的三種菜餚組在一起變成『特餐』,會在客人腦中迅速留下印象,不必看完整份菜單就能輕易點餐。
三、將龍蝦放在特餐裡,等於允許受邀的客人點真正想點的菜餚——龍蝦,又不會讓他們看起來很貪心


所以,每個人都贏了。客人點了想吃的龍蝦,主人可以大方作東,餐廳賺了更多錢,你也得到更多小費。麥可做出結論。

麥可說得有道理。接下來的三個月,我在龍蝦的行銷遊戲裡如魚得水,賣出超過一千四百隻龍蝦,第二名僅賣出九十隻。我在餐廳出版的全國刊物裡被報導為競賽史上的最佳龍蝦銷售員,成了海報上最有能力、最具潛力的副餐銷售員。「他怎麼做到的?」每個人都想知道。最有趣的是,我從未吐露這個祕密,直到今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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